【概述】
Charcot於1868年首先描述神經性關節病故也稱為charcot關節病。 此類疾病為無痛覺所引起, 又有無痛性關節病之稱。 常見於40~60歲, 男∶女=3∶1。
【治療措施】
①病變關節, 上肢避免用力工作, 下肢儘量減輕負重。 ②破壞較重關節(如膝、肘和脊柱部位)可用支架保護。 ③足部病重且潰瘍不愈者可作截肢術。 青壯年病人膝、踝關節破壞嚴重者可作關節融合術, 不過鄰近關節可再發生此病。 減少活動和支架保護是多用的有效方法。
【病因學】
可發生於中樞神經系統梅毒、脊髓空洞症、糖尿病性神經病、脊髓膜膨出、先天性痛覺缺如等。 這時, 肩、肘、頸椎、髖、膝、踝、趾等關節由於沒有痛覺的保護機制導致關節過度使用、撞擊發生破壞。
【臨床表現】
神經性關節病關節逐漸腫大、不穩、積液, 關節可穿出血樣液體。 腫脹關節多無疼痛或僅輕微脹痛, 關節功能受限不明顯。 關節疼痛和功能受限與關節腫脹破壞不一致為本病之特點。 晚期, 關節破壞進一步發展, 可導致病理性骨折或病理性關節脫位。
【輔助檢查】
X線檢查, 早期見軟組織腫脹, 骨端緻密, 晚期關節顯示不同程度的破壞, 間隙狹窄, 骨端緻密, 病理骨折, 關節內游離體, 骨質吸收, 退變骨贅和新骨形成, 以及關節脫位與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