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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急下之”談“急汗之”

《普濟本事方》卷第八大柴胡湯方後講到:“仲景稱急下之者……謂才覺汗多, 未至津液乾燥, 便速下之, 則為徑捷, 免致用蜜兌也。 若胸中識得了了, 方可無疑。 若未能了了誤用之, 反不若蜜兌為穩也。 ”

朱步先對此發微曰:“急下之證, 未可遲疑, 趁其津液未涸, 元氣未漓, 速去其邪, 以存正氣。 ”

“急”與“穩”, 在此文中為反義詞。 “急”為“未可遲疑”之意;而“穩”為“行蜜兌”之法, 許叔微在書中已經明確給予評價:“子只知抱穩。 ”許氏意在, 只知道死守著穩當, 對於需要“急下之”的病症來講無異於杯水車薪, 緩不濟急。 治法選擇是客觀的, 是以滿足治療需要為目的的,

而不是主觀的、醫者的喜好可以左右的。 也就是說, 有些醫者可以治療急證但不會治療緩證, 而有些醫者會治療緩證而不擅長於治療急證, 理性地認識到這一點, 讓自己的思路更廣闊, 更能適應各種不同類型病症的治療需要。

“急下”所求在速, “蜜兌”所求在緩。 許學士在此文中主要強調的是, 要抓住熱邪初結、津液未涸、正氣未傷的治療時機, 達到如“急進大柴胡等三服, 得汗而解”的邪去正安、立竿見影的效果。 不是在強調“反不若蜜兌為穩也”, “反不若蜜兌為穩也”是針對“未能了了”者的無奈之語。

熱邪初結之時, 邪如浮土, 可以一吹而散盡, 需治以急;而以“蜜”緩之, 無異於姑息養奸, 將浮土和成泥, 再希望一吹而盡散就難了。

許學士言外之意是, 希望醫者都做“胸中識得了了”者, “速下之……徑捷……可無疑”;而不要成為“未能了了誤用”者。 祛邪之法可速, 可治急症, 可速愈“重症”, 這需要中醫界“慢郎中”一類深思。

以上談了“急下之”的客觀性和重要性, 由此聯想到筆者對於急性發病之銀屑病使用的“急汗之”之法。 “急汗之”也有其客觀性和不可替代性, 仿照朱氏的敘述格式, 可以這樣講:“急汗之證, 未可遲疑, 趁其肌腠初閉, 鬱熱初結, 津液未損, 元氣未傷, 速去其邪, 以存正氣。 ”

如果將“急汗之”之法, 用“以得正汗為目的”的廣汗法思路來檢測, “急汗之”便可以理解為“儘快使其汗出恢復”之意。 如果這樣理解, 許學士此處用大柴胡湯也可以歸入“急汗之”之法的範疇。

方藥的功效在攻下, 但卻客觀上達到了“急進大柴胡等三服, 得汗而解”的目標, 故可將之歸入“急汗之”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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