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瓣膜置換術後, 心臟功能改善了, 許多年輕的姑娘自然會渴望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庭, 屬於自己的寶寶。 如心臟功能恢復良好, 一般在術後1年就可以結婚, 並過上正常的婚後生活。 但妊娠最好在術後2-3年。 因為過早懷孕, 一方面會增加母親的心臟負擔(妊娠可增加心臟負擔30%-45%), 另一方面由於臨產時母親的血液系統處於高凝狀態, 容易發生血栓栓塞。 此外, 是否可以妊娠還取決於術後心功能的恢復狀況。 如術後心功能屬於I級者可以妊娠;心功能Ⅱ級者應慎重考慮是否妊娠。 妊娠後密切觀察, 如出現心臟負擔過重現象,
對於已經允許妊娠的婦女, 也要特別注意圍產期保健:常用口服抗凝藥物有時可引起胎兒畸形, 因此, 妊娠後應加強對胎兒的監測。 必要時懷孕前3月可選用肝素代替華法林抗凝(因為肝素的分子量大, 不能通過胎盤, 可以避免影響胎兒發育)。 妊娠期間孕婦的血液處於高凝狀態, 有可能引起出血或栓塞危險, 所以在妊娠期間應勤查凝血酶原時間, 根據情況及時調整抗凝藥劑量。 注意口服避孕藥、雌激素等可以對抗華法林的作用, 服用時應加強抗凝監測。
孕婦應根據情況, 在預產期前1-3月選擇住院, 以防早產, 並停用抗凝藥物。 若未停用抗凝藥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