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列出了和妻子的一二三四五六七條矛盾, 在我看來, 你們的根本問題其實就是第六條——你說“還真沒多少發自內心的、感性衝動的對她的愛”。
如果你愛她, 那麼“婚後我發現她雖然在外面大方得體, 但在家裡的表現讓我失望”會變成“她雖然有點懶, 但她在外面大方得體, 很給我掙面子”。
如果你愛她, 那麼“習慣性的不經我允許, 查我的手機和qq, 不給我任何隱私空間”會變成“她非常在意我, 她小心眼是因為愛我”。
如果你愛她, 那麼“我1個月才回家幾天, 晚上想親熱一下, 若她累的話就非常不爽。
如果你愛她, 那麼“經常為生活的小事吵架”就會變成“小事嘛, 都讓她作主好了”。
如果你愛她, “婚後也不打扮”會變成“老夫老妻了, 打扮得那麼靚去招蜂引蝶麼?”“體重有增無減”會變成“女人還是胖一點比較可愛, 我可不喜歡捏到排骨”。
如果你愛她, 在生小孩的問題上就會耐心溝通。 現在三十歲以上生育的女人比比皆是, 也不算什麼。 婦科炎症治療好了, 應該也不會對生育有什麼太大影響。
其實, 整封信看下來, 我覺得你妻子是個挺正常的女人, 除了懶一點外沒什麼大毛病。 而80後獨生子女普遍嬌生慣養, 懶惰也挺常見的。
你問:“但是我就必須為了這個責任二字犧牲我下半輩子的幸福嗎?”我認為, 沒有愛的婚姻, 對你妻子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你當然不一定非維持不可。 但如果要離婚, 你需要付出代價和經濟上的補償。 因為你的確有重大責任。 你在明知自己不愛她的情況下娶了她, 你要為這個決定負責。 當時看中她的優點, 就跟她結婚, 結了婚發現自己沒法忍受她的缺點就想甩掉, 這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