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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性紅斑狼瘡的症狀及診斷

系統性紅斑狼瘡是一種全身性疾病, 皮膚、肌肉、骨骼、心臟、肺臟、肝臟、脾臟、腎臟、大腦、眼睛、鼻子、耳朵、牙齒、頭髮均可出現病變, 屬紅斑狼瘡中最重的一種。 症狀主要表現為:發熱、乏力、關節腫痛、肌肉酸痛、食欲減退、體重減輕、脫髮、面部紅斑、指端紅疹、手足遇涼後變白或變紫、反復口腔潰瘍、淺表淋巴結腫大、經期出血不止、皮膚紫癜、貧血、白細胞數下降、血小板數下降、頭痛、幻覺、幻聽、木僵狀態、頑固性腹瀉、嘔吐、黃疸、心悸氣短、不能平臥、胸腔積水、心包積液等。

目前, 所有症狀通常根據美國風濕病學會於1982年修訂的分類標準分為:①面部蝶形紅斑。

②盤形紅斑。 ③日光過敏。 ④口腔或鼻咽部潰瘍。 ⑤非侵蝕性關節炎。 ⑥漿膜炎。 ⑦腎臟損害。 ⑧神經病變。 如癲癇發作或精神病。 回血液異常。 包括溶血性貧血、白細胞減少、淋巴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 ⑩免疫學異常。 如狼瘡細胞陽性、某幾種抗體呈現陽性, 或持續6個月的抗梅毒血清試驗呈現假陽性。 ⑧抗核抗體呈現陽性。

臨床上, 在排除其他病症的前提下, 如果具有上述11項症狀中的4項或4項以上, 均可診斷為紅斑狼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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