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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可以與保健品一起吃嗎?

多患者在使用中、西藥物治療疾病的同時, 還服用營養保健品, 以期達到輔助治療的目的, 這就產生了它們之間能否同用的問題。

營養保健品常由滋補食品和補益中藥組成, 一般與中、西藥物之間並無特殊配伍禁忌, 可以同用。 但少數補益中藥與某些中、西藥物之間確有配伍禁忌, 若同用, 一方面不利於營養保健品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可影響藥物治療效果或對人體產生有害的反應。 例如, 含人參的營養保健品不得與蘿蔔籽、五靈脂、藜蘆同用, 服用人參時也不宜食用蘿蔔和飲茶。 含甘草、鹿茸的營養保健品不宜長期與水楊酸類、甲磺丁脲等合用。

因甘草水解後生成甘草次酸, 甘草次酸有腎上腺激素樣作用;鹿茸也有糖皮質激素成分, 與水楊酸衍生物合用易引起消化道潰瘍;甘草、鹿茸與甲磺丁脲合用可減低後者的降血糖作用。 含有仙茅、白芍等的營養保健品, 因含有鞣質成分, 不能與硫酸亞鐵、維生素B1、酶製劑同用, 以免相互發生作用, 使藥效降低。 營養保健品常由多種物質組成, 實際成分一般難以瞭解。 為避免發生配伍禁忌, 應將服用營養保健品和服用其他中、西藥物的時間錯開1~2小時為宜。 如有疑慮可請醫生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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