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患者在使用中、西藥物治療疾病的同時, 還服用營養保健品, 以期達到輔助治療的目的, 這就產生了它們之間能否同用的問題。
營養保健品常由滋補食品和補益中藥組成, 一般與中、西藥物之間並無特殊配伍禁忌, 可以同用。 但少數補益中藥與某些中、西藥物之間確有配伍禁忌, 若同用, 一方面不利於營養保健品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可影響藥物治療效果或對人體產生有害的反應。 例如, 含人參的營養保健品不得與蘿蔔籽、五靈脂、藜蘆同用, 服用人參時也不宜食用蘿蔔和飲茶。 含甘草、鹿茸的營養保健品不宜長期與水楊酸類、甲磺丁脲等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