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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用藥的安全性

不良反應是藥物固有的, 合格藥品也很難避免。 對於藥品不良反應, 患者如能做到及時、有效地自我判斷, 就有機會防患於未然, 將可能產生的危害降至最小。 掌握並判斷藥品不良反應的簡單知識, 最為關鍵。 總的來說, 藥品不良反應與患者原有疾病症狀並不相同。 比如, 乙醯水楊酸或吲哚美辛等引發哮喘, 慶大黴素、鏈黴素或卡那黴素等引致耳聾, 青黴素或碘製劑等導致過敏性休克……當然, 也有部分藥品不良反應與原有疾病的症狀近似或相同。

身為患者, 如有能力事先甄別藥物不良反應, 便可極大地減少藥物對身體的損害。

以下幾招或許有益。

1、從症狀表現來判斷。 如用藥後出現不適, 症狀與疾病表現完全不同, 在排除心理、精神因素的干擾後, 則要高度懷疑藥物不良反應的可能。 除了有特別醫囑的, 此時應考慮及時停藥觀察。 如停藥後症狀緩解, 則基本可判斷為藥品不良反應, 但短期內不要再用這類藥物。

2、用藥後, 如原有疾病症狀出現明顯加重跡象, 或起初緩解, 隨後不適症狀加重, 這可能是藥物劑量偏大, 或體內藥物濃度較高所致的毒性反應, 如苯妥英鈉、地高辛等。 患者切勿把“中毒”看作病情未控制好、繼續增加藥量。

3、從用藥和出現不適症狀之間的時間關係、劑量關係等進行判斷。 有的不良反應在用藥數秒鐘、數分鐘或數小時內發生,

比如支氣管哮喘、過敏性休克、固定性藥疹、蕁麻疹、血管性水腫等。 口服藥常在用後0.5至2小時發生噁心、嘔吐、胃部不適等胃腸道反應。 有的起始不良反應輕微, 能較好忍受, 但增加藥量後, 不適反應加重, 甚至難以忍受。

99藥劑師溫馨提示患者在用藥之前也要認真閱讀用藥說明書, 以免使用禁忌造成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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