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應是藥物固有的, 合格藥品也很難避免。 對於藥品不良反應, 患者如能做到及時、有效地自我判斷, 就有機會防患於未然, 將可能產生的危害降至最小。 掌握並判斷藥品不良反應的簡單知識, 最為關鍵。 總的來說, 藥品不良反應與患者原有疾病症狀並不相同。 比如, 乙醯水楊酸或吲哚美辛等引發哮喘, 慶大黴素、鏈黴素或卡那黴素等引致耳聾, 青黴素或碘製劑等導致過敏性休克……當然, 也有部分藥品不良反應與原有疾病的症狀近似或相同。
身為患者, 如有能力事先甄別藥物不良反應, 便可極大地減少藥物對身體的損害。
1、從症狀表現來判斷。 如用藥後出現不適, 症狀與疾病表現完全不同, 在排除心理、精神因素的干擾後, 則要高度懷疑藥物不良反應的可能。 除了有特別醫囑的, 此時應考慮及時停藥觀察。 如停藥後症狀緩解, 則基本可判斷為藥品不良反應, 但短期內不要再用這類藥物。
2、用藥後, 如原有疾病症狀出現明顯加重跡象, 或起初緩解, 隨後不適症狀加重, 這可能是藥物劑量偏大, 或體內藥物濃度較高所致的毒性反應, 如苯妥英鈉、地高辛等。 患者切勿把“中毒”看作病情未控制好、繼續增加藥量。
3、從用藥和出現不適症狀之間的時間關係、劑量關係等進行判斷。 有的不良反應在用藥數秒鐘、數分鐘或數小時內發生,
99藥劑師溫馨提示患者在用藥之前也要認真閱讀用藥說明書, 以免使用禁忌造成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