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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如何科學合理的安全用藥

我們在臨床上, 經常遇到家長要求醫生為孩子開具治療常見病的藥物拿回家備用, 這無疑給不良反應的發生埋下隱患。 以下3個誤區最為常見, 應該避免:

1.用藥不准。 比如在感冒初期, 沒有出現細菌感染時使用抗生素;有的孩子已經發生肺部感染, 家長卻光給孩子吃感冒藥。

2.劑量不對。 如果家長給3—4歲的兒童, 按照嬰兒期的劑量服用, 就無法發揮療效。 而用到了七八歲兒童的劑量, 有可能出現明顯的副作用。

3.重複用藥。 幾種作用相似的藥物疊加使用, 如同時服用多種感冒藥、止咳藥、化痰藥, 會引起多汗、腹瀉等症狀,

有的會引起肝腎功能異常。

孩子身體不舒服時, 家長在用藥前首先要觀察孩子的病情變化, 如果出現持續高熱、劇烈咳嗽、頻繁嘔吐、頻繁腹瀉、尿量減少、神志改變、食欲下降、面色改變、呼吸加快或呼吸困難、手足冰涼等情況, 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其次, 無論是病情較輕自行用藥, 還是去醫院就診, 都要注意記錄孩子的藥物過敏情況, 凡是曾經過敏的藥物一律不能使用, 而且就診時要及時告知醫生。

自行給孩子服藥時, 應根據患兒的病情、年齡、體重、個體對藥物的反應等綜合情況, 再參考藥品說明書選擇藥物的種類和劑量。 要注意, 嬰幼兒、學齡兒童由於肝腎功能尚不完備, 一些成人的藥物不適合使用;而12歲以上兒童,

肝腎功能逐漸完備, 體重接近成年人的患兒, 有些藥物可按成人劑量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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