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是一種常見的慢性彌漫性肝損害, 可由慢性乙肝發展而來, 在治療方面, 兩者存在一定差異, 主要表現為治療目標不同、用藥原則不同、停藥標準不同、複查專案不同。
一、治療目標不同
慢性乙肝患者積極抗病毒治療是為了防止疾病進展到肝硬化或肝癌階段;肝硬化患者的治療目標則是延緩和降低肝功能失代償的發生和肝癌的發生。
二、用藥原則不同
慢性乙肝患者在醫生的指導下可視具體情況選用干擾素或核苷類似物進行抗病毒治療。 代償期肝硬化患者必須慎用干擾素, 而失代償肝硬化則嚴禁使用干擾素。
三、停藥標準不同
e抗原陽性的慢性乙肝患者治療一年後, 如果HBVDNA低於檢測下限、肝功正常而且e抗原出現血清學轉化後, 還需要鞏固治療1年, 可以在醫生指導下停藥。 肝硬化患者無論是代償期還是失代償期, 都沒有明確的停藥指標, 需要長期甚至是終生的抗病毒治療。
四、複查項目不同
慢性乙肝應該每隔3-6個月就進行一次乙肝五項、HBVDNA和肝功能等各項檢查, 肝硬化患者除了以上常規檢查外, 還應該每3-6個月檢查一次AFP和腹部B超, 以期儘早發現肝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