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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丙肝的兩種抗病毒藥物禁忌證概述

干擾素、利巴韋林是治療丙肝的常用抗病毒藥物, 然而由於身體情況等多方面原因, 部分患者難以承受抗病毒治。 目前認為, 這兩種藥物的禁忌證主要如下:

一、干擾素

干擾素由單核細胞和淋巴細胞產生, 主要是通過細胞表面受體作用使細胞產生抗病毒蛋白, 從而抑制病毒的複製,並不直接殺傷或抑制病毒, 同時還可增強起到免疫調節作用, 提高抗病毒能力。

干擾素治療的禁忌證主要包括:1、妊娠;2、精神病史;3、癲癇;4、酗酒或吸毒者;5、自身免疫性疾病;6、失代償期肝硬化;7、有症狀的心臟病;8、治療前粒細胞

合併甲狀腺疾病、視網膜病、銀屑病、既往抑鬱病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壓患者應評估病情,

謹慎選擇干擾素。

二、利巴韋林

利巴韋林為合成的核苷類抗病毒藥, 對呼吸道合胞病毒具有選性的抑制作用, 可被鳥嘌呤核苷和黃嘌呤核苷逆轉, 作為代謝類似物而起作用。

利巴韋林不適合妊娠、嚴重心臟病、腎功能不全、血紅蛋白病、HB冠心病, 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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