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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頸癌怎麼進行化學治療

我媽媽得宮頸癌已經一年多了, 發現後就接受了手術治療, 手術後一直恢復不錯, 病情好轉了不少, 但是最近身體出現不適, 去醫院一查發現又復發了, 有人都說應該趕緊手術, 但是我覺得那樣太傷身體, 怕媽媽承受不住, 也有人說現在不用治療了, 治也治不好, 我想選擇化療, 不知道我媽媽這種情況是不是適合, 有什麼禁忌證嗎?

化學治療是一種全身性治療方法, 晚期宮頸癌患者和復發患者, 採用化療或與手術放療聯合應用, 可以達到很好的治療效果, 大大提高患者的生存品質。

化療的適應證主要包括:

1、宮頸癌晚期, 不能耐受手術治療, 尤其已經發生全身廣泛轉移的患者;

2、手術或放療後又出現新的轉移灶或手術後局部又有復發的患者;

3、局部巨大腫瘤需要術前化療的患者。

如果患者一般情況很差、消瘦、衰竭, 重要器官出現較嚴重的功能障礙, 或者有骨髓再生障礙、惡病質, 則不適合進行化療。

總之, 在使用化療前必須對病人進行全面的檢查, 根據病人情況決定具體化療方案, 如不適合進行化療, 應及時採取其它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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