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慢性心律失常包括竇性心動過緩、病竇綜合征、傳導阻滯等, 其臨床表現主要取決於心動過緩的程度和進展速度, 患者除了會表現出心慌、胸悶、頭暈、氣短等心律失常症狀, 也可出現手腳冰涼、面色蒼白、頭暈甚至昏倒等全身血液迴圈不良的表現。
功能性的和一過性的緩慢心律失常如心率不低於每分鐘50次, 一般不引起症狀, 不需治療。 如心率低於每分鐘40次患者通過短期使用阿托品、654-2、異丙基腎上腺素等藥物一般可以得到糾正, 但應避免使用減慢心率的藥物如β受體阻滯劑及鈣拮抗劑等。 如為竇房結功能障礙、房室阻滯等持續性和嚴重器質性病變引起的心律過緩,
需要注意的是,
長期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也具有一定副作用,
不僅可產生甲狀腺機能減退、肺纖維化等不良反應,
不少藥物本身也能夠誘發心律失常,
因此應嚴格按照醫生的指導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