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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用剩的藥品不宜留存?

1.所剩的藥品不夠一個療程不留;不屬常用的藥物不留。 這類藥物若存放多了不便管理, 還易造成混淆。

2.極易分解變質的藥物不留。 如阿司匹林極易分解出刺激胃腸的物質;維生素C久置分解會失去藥效。

3.有效期短, 且沒有長期保留價值的藥物不留。 如乳酶生片、胃蛋白酶合劑等, 放置時間較長就會降低藥效。

4.沒有良好包裝的藥物不留。 一些藥物遇潮容易變質, 需要有避光防潮的包裝。 如包裝不好的片劑藥吸潮後會黴變。

沒有標明有效期和失效期的零散藥物或外包裝盒已捨棄的藥物不宜留。 因這些藥無法掌握是否失效和存放時間。

5.不掌握作用與用途的藥物不留。 因不瞭解其適應症, 根本無法也不可能再次應用。

6.注射液及某些抗生素眼藥水不宜留。 注射液一般所剩藥物不夠一個療程, 而且像青黴素等藥物必須在注射前做皮試, 並要在醫護人員指導下使用。

還有一些抗生素眼藥水, 需臨時配製, 放置久了會變質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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