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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掉婚書之後的婚姻

林語堂和妻子雖然不是青梅竹馬, 但是, 兩人結婚之後, 相親相愛, 生活幸福。 婚後不久, 一天, 林語堂突發奇想, 跑過去對妻子說:“咱把婚書燒掉吧?”妻子有些迷惑, 問他為什麼有這樣的想法。 他說:“婚書是結婚的證明, 只有離婚的時候才用得到。 ”妻子一聽, 覺得有理, 於是翻箱倒櫃, 找出婚書, 交給他付之一炬。  
林語堂夫婦燒婚書的舉動, 可能會讓今天的許多青年男女大惑不解。 在現代人眼中, 兩個人在一起, 結成夫妻, 只是一種組合。 這種組合充滿了變數。 高興了, 就組合一輩子;不高興, 就勞燕分飛, 各自尋找下一個組合。
在這樣的婚姻中, 婚書就發揮著兩個作用:一是作為兩人結合的證明, 二是隨時作好離婚的準備。 現代人就是這樣, 還沒結婚就開始做好離婚的準備。 婚書只是準備之一, 很多人乾脆在結婚之前, 先來個財產公證, 一旦離了婚, 誰也別想占誰的便宜。  
一紙婚書, 終究無法把兩個人捆在一起過一輩子。 林語堂是何等聰明的人物, 他早就看透了其中的道理。 當他告訴妻子, 要把婚書燒掉, 可絕對不是一時的心血來潮。 他在做出這個決定之前, 早就洞悉了婚姻的真正奧妙所在。 這個奧妙, 絕對不是一紙婚書。  
妻子聽了他的話, 幾乎是毫不猶豫就同意了他的主張。 在眾人眼中, 她的丈夫是名滿天下的文人, 整天出沒于名利的“十裡洋場”,
身邊向來不乏美豔的女子。 誘惑既多, 難免失足, 而婚書正是他們婚姻的一根救命稻草。 這些道理, 她自然曉得。 然而, 她還是毅然拿出了婚書, 微笑著看著丈夫將它投入火中。 就在火光的映照下, 她笑得一臉幸福。 因為她也發現了婚姻的真正奧妙。 這個奧妙, 絕對不是一紙婚書。  
婚書燒掉以後, 數十年間, 夫妻二人依舊相親相愛, 生活美滿幸福。 不知不覺中, 兩人已經攜手走過了50年的風風雨雨。 就在他們結婚50周年的慶典上, 有人忍不住問起他們相守的秘訣。 林語堂滿面春風地說:“我們是金玉良緣。 秘訣就是兩個字, 一個是‘給’, 一個是‘受’。 夫妻之間, 應該儘量地‘給’, 而不計較‘受’。 ” 
林語堂晚年成了基督徒, 他的這句話出自《聖經》。
《聖經》上說, 給比受更快樂。 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 為夫、為妻如此, 為人, 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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