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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致癌物質有哪些真相

關於致癌物, 很多人都聽過這樣的句式:“××不能吃, 吃多了容易致癌。 ”能列入這個句式中的“致癌物”很多。 如, 隔夜菜不能多吃, 因為裡面有亞硝酸鹽, 亞硝酸鹽致癌;再如, 發黴的糧食不能吃, 因為裡面有黃麴黴素, 黃麴黴素致癌;燒烤不能多吃, 因裡面含有苯並芘, 苯並芘是致癌物。

此類科學知識, 不能算錯, 但不完整。 把一個簡單的結論告訴公眾, 而不解釋其中的原理, 很容易讓公眾產生無謂的恐慌。 最終的結果是, 公眾發出無奈的感喟:“還有什麼東西能吃?”

致癌物, 嚴格地說只是可能致癌的外部因素, 它能否真的致癌還需要內因與之配合,

致癌這個問題太過複雜, 僅考慮飲食因素, 也是致癌物、致癌促進成分和致癌抑制成分綜合作用的結果。

科學家確定一種物質是否具有致癌作用, 一定要做動物實驗, 有時也會做人群流行病學調查。 致癌物可分為三種:化學性致癌物、物理性致癌物、生物性致癌物。 這些亦可統稱為環境因素。

劑量決定有害物質的毒性

環境中致癌因素很多, 現在已經知道, 對人致癌的環境因素諸如化學物、電離輻射、病毒、礦物纖維等共有96種。 但是其致癌作用都是可以預防的。 許多環境致癌因素與食物有關, 因此受到普遍關注。 問題是, 若是“想當然”地解讀, 將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一個重要的科學原則是:“毒物即劑量”,

瞭解一下致癌物的真相, 可以緩解一下我們對食品安全的焦慮, 把緊張的神經放鬆一下, 既可以讓我們理性地避開致癌因素, 又可以讓我們對食物少一些無謂的擔心。

上世紀50年代以前, 科學家對政府部門提出的有害物質的健康問題, 只要回答“有”或“無”,“是”或“否”即可。 而現在, 對此類問題則要求回答“對健康危害有多大,嚴重到什麼程度?”由此, 提出了一個新問題, 即對有害物質如何定量化的問題。 將不良健康效應定量化, 才可以對人群的健康影響進行比較與選擇,提高決策的客觀性和科學性。

“劑量決定有害物質的毒性”, 因此, 將有害物質濃度控制於零, 是一種不現實的想法, 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到多種多樣的外來物質,一個絕對安全的沒有危險或風險的物質是不存在的。

也就是說, 有害物質是不可避免的, 只要把它控制在人體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即可以認為是安全的。

能夠致癌的物質很多, 本文僅對知名度最高的三種物質做解讀, 它們是:亞硝酸鹽、黃麴黴素、苯並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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