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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患上淋巴瘤怎麼辦呢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和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 淋巴瘤患者越來越多, 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們國家淋巴瘤患者成穩步上升的趨勢。 淋巴瘤的發病不分年齡段, 男女都有。 淋巴瘤對於妊娠和生育是否有影響呢?那麼孕婦患上淋巴瘤怎麼辦呢?

淋巴瘤對妊娠和生育有何影響?

妊娠對淋巴瘤的自然過程無影響, 但是對患淋巴瘤病情不穩定或正在治療的女性病人, 妊娠會帶來極大的不利。 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1、妊娠可對已患淋巴瘤的母 體帶來過重的負擔, 甚至促使疾病迅速惡化。

2、可增加母體感染和產後出血的機會,

感染的原因是淋巴瘤侵犯骨髓、免疫器官, 以及化療、放療導致具有正常功能的 白細胞減少, 免疫功能低下, 全身抵抗力下降;出血的原因可能為淋巴瘤侵犯骨髓所致的血小板下降, 亦可能為纖維蛋白原過低或有纖維蛋白溶解亢進所致。

3、誘導治療及緩解後維持治療, 長期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 有誘發妊娠毒血症的可能。

4、雖然胎盤具有天然免疫屏障作用, 能阻止母子交叉傳遞疾病, 嬰兒並不因母親患 了淋巴瘤而罹患淋巴瘤, 但是妊娠早期給予強烈的化療可能引起胎兒發育延緩、畸胎、死胎、早產或流產。

5、胎兒出生後 發生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

6、在治療上, 因為要考慮母嬰雙方的安全, 常須減少或停用必要的抗腫瘤治療藥物,

故可能延遲淋巴瘤的治療及影響療效。

對於男性病人, 經放射治療及大量化療後可有精子缺少或畸形, 故可直接影響生育品質。

近年來有統計資料表明, 治療後處於長期緩解、一般情況良好的淋巴瘤病人, 妊娠和生育可基本正常, 而且對治療及病情無不良影響。 因此, 淋巴瘤病人一般應在經治療獲得完全緩解兩年後再考慮生育問題。

孕婦得了淋巴瘤該怎麼辦?

由於妊娠合併淋巴瘤有相當大的危險, 因此, 從理論上說, 應考慮作治療性流產, 終止妊娠。 但是, 人工流產也有導致出血和宮內感染的可能性, 其危險性甚至不亞 于自然分娩。 所以是否終止妊娠, 應全面考慮並結合病人情況而定。

淋巴瘤病人病情穩定者, 可繼續妊娠, 盡可能自然分娩。 在妊娠期中應盡可能減少或停用化療藥 物。 淋巴瘤緩解期受孕或有復發傾向的懷孕者, 以終止妊娠為宜。

對於淋巴瘤未緩解期合併妊娠的治療比較複雜, 也比較困難, 處理稍有不妥, 易危及母體及胎兒生命。 多數學者認為, 此時應以保母體為主, 積極化療, 使淋巴瘤達 到完全緩解, 才能減少分娩時的併發症。 當然, 化療可能會導致死胎或畸胎, 這一點病人及家屬要有充分的認識。 在分娩期進行化療往往還會增加出血及感染的危 險, 故在化療的同時積極進行支援治療, 包括輸血和抗生素應用等也是很有必要的。 對淋巴瘤病人妊娠、分娩各期的處理,

最好是由婦產科及血液科醫生共同配合。

通過上文的介紹, 我們知道了淋巴瘤對於妊娠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若是孕婦患上了淋巴瘤, 無論是大人還是胎兒都是很危險的。 這時孕婦及其家屬要考慮是否終止妊娠, 先治療淋巴瘤, 等淋巴瘤治癒兩年後再考慮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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