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方法主要有藥物治療、放射性碘治療和手術治療三種。
甲亢是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的簡稱。 它是由於人體內甲狀腺激素的含量過高, 而導致的以人體代謝率增高和交感神經興奮性增強為主要特徵的一種病症。 典型的甲亢患者有食欲亢進、突眼、多言好動、失眠不安、心率加快等症狀。 甲亢可以造成心、肝、腎等多個器官的損害或誘發多種併發症。 因此甲亢患者一定要積極進行治療。 目前, 治療甲亢的方法主要有藥物治療、放射性碘治療和手術治療三種:
一、藥物治療
用藥物治療甲亢的優點是安全、方便、副作用小;缺點是服藥時間長、停藥後病情易復發。 下列患者適合選擇藥物治療:①臨床症狀較輕, 甲狀腺輕度至中度腫大者;②20歲以下的青少年、孕婦或年老體弱者;③在進行甲狀腺手術治療後病情復發, 而又不適用同位素療法者。
常用的抗甲狀腺藥有丙硫氧嘧啶和甲巰咪唑(他巴唑)。 由於用藥治療甲亢所需的療程較長, 故可分為初治階段、減量階段和維持階段。
①初治階段:每日服甲巰咪唑20-40毫克或服丙硫氧嘧啶200-400毫克。 一般病人在治療2-4周後見效。 此階段一般需要2-3個月。 若病人在服藥3個月後症狀未見減輕, 應考慮存在其他因素的干擾, 如不規則服藥、服用含碘的藥物(昆布、海藻、乙胺碘呋酮等)、進食高碘食物(海帶、紫菜等)、精神緊張、過度疲勞等。
②減量階段:當病人的症狀減輕或消失, 血中的T3、T4接近正常時, 可在醫生的指導下逐漸減少用藥的劑量, 切不可擅自停藥。
③維持階段:病人在症狀消失或病情穩定後, 仍需在1—2年內堅持服用小劑量的丙硫氧嘧啶(25-100毫克)或甲巰咪唑(2.5-10毫克)。 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防止病情的復發。
二、放射性碘治療
放射性碘可通過破壞甲狀腺濾泡, 減少甲狀腺激素的釋放, 起到治療甲亢的作用。 下列患者適合選擇放射性碘治療:①年齡在25歲以上的中度甲亢者;②對抗甲狀腺藥物過敏者;③藥物治療無效或停藥後病情復發者;④經手術治療後病情復發者;⑤合併有心、肝、腎等臟器病變, 不宜做手術者;⑥某些高功能結節性甲亢者;⑦非自身免疫性家族性毒性甲狀腺腫大者。
注意事項:在進行放射性碘治療後, 病人早期可出現納差、嘔吐、頸部不適和疼痛等症狀, 嚴重者可危及生命。 另外, 病人在進行放射性碘治療1年後, 發生甲狀腺減低的幾率為4.6%—5.4%, 隨治療時間的增長, 甲狀腺減低的發生率可逐年增加。 因此, 病人在進行放射性碘治療後, 應定期複查甲狀腺功能。 下列患者不適合選擇放射性碘治療:①年齡小於25歲的病人;②妊娠和哺乳期婦女;③甲狀腺危象病人;④結節性甲狀腺腫伴甲狀腺掃描冷結節的病人;⑤重度浸潤性突眼病人;⑥周圍血象白細胞少於2.5×109/升或中性粒細胞少於1.5×109/升者;⑦體內甲狀腺自身抗體的滴度較高者。
三、手術治療
用甲狀腺次全切除術治療甲亢,
注意事項:病人在手術前一定要先服抗甲狀腺藥物, 使病情得到控制, 心率恢復至每分鐘80—90次, 血T3、T4濃度恢復正常, 在此基礎上, 再服碘劑2周, 否則易誘發甲狀腺危象。 手術後還應定期進行檢查。 下列患者不適合選擇手術治療:①有甲狀腺手術史者;②有重度浸潤性突眼症狀者;③處於妊娠早期(3個月內)或晚期(6個月以後)的甲亢患者;⑤年老、體弱、不能耐受手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