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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有“陷阱”小心被“白用”

方法步驟:

01 口頭約定一“試”了之。 找藉口試用期將滿被辭退。 試用期“沒完沒了”。 試用期內不享受工傷保險。

02 為了防止掉入種種試用期的陷阱, 業內有關專家給了求職大學生們四條建議: 進入用人單位後, 必須及時要求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03 試用期間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如試用期間的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表等, 凡是能夠證明自己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內容等的證據, 都要保存好;

04 求職時要先瞭解用人單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 不要被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換人的不法單位所矇騙;

05 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 如不付報酬、薪金過低、工傷拒賠、違規延長試用期等, 要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提起仲裁和訴訟, 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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