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幾年我也泡夜店, 結果頭破血流。 後來才明白, 自己的優勢全在語言。 夜店那麼吵, 只有靠pose取勝, 比如你的外表有型有款, 或者擺上一桌洋酒, 這都屬於pose。 有錢或者帥氣, 讓女孩一眼就能看出你跟旁人不同。
單靠耍嘴皮子是沒戲的, 在無數次垂頭喪氣地打道回府之後, 我終於明白了這個道理。
第一次搭訕也不是計畫好的, 那是在太平洋百貨, 我因為要等一個朋友所以必須在那裡消磨1個小時。 這時候, 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出現了, 身高估計在1米72, 是在夜店裡我幾乎沒自信上的那類。
最初的心思就是看著她養養眼, 讓自己充實地度過這1個小時。 可商場裡的排布錯落無致, 有時一個視線的死角讓我必須站在她一兩米的距離才能不會失去目標。 所以, 我開始離她時近時遠, 到後來, 我們彼此都意識到對方的存在了。
這時候, 我的心開始碰碰直跳, 我開始臉紅, 開始呼吸急促。 雖然沒有人認識我, 也沒有人看出我的企圖, 甚至我也沒有企圖, 我只是一個在百無聊懶的空隙欣賞美女的男人, 但是我開始緊張了。 為什麼?因為我已經跟蹤她有二十分鐘了,
但是也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我對她的跟蹤, 上帝作證, 我就是想看著她, 遠遠地就行, 如果遠遠地不行, 那麼就近近地也行, 反正, 我必須看著她, 除非她出門打車走了。 不過, 話說回來其實我也沒有多堅定, 我只是控制不住我的旅遊鞋和我的眼睛, 而我的頭腦、我的面部神經、我的心臟全都試圖在阻止我繼續跟蹤下去。 我猜想商場的監控錄影裡當時一定會出現一個可疑分子, 可惜太平洋的保安太不負責了, 沒有人過來把我帶走, 我只好繼續跟著美女她。 她一家接著一家地選衣服試衣服, 最後, 我覺得連那些導購都認識我了。
再看看商場裡的其他男人, 或者是陪著女朋友的, 或者是自己在買東西的, 每個看起來都那麼正經、那麼正常、那麼正派, 只有我自己鬼鬼崇崇的。
忽然間, 我覺得自己像一個正在表現出一些返祖現象的男人。 別人都是為了自己的物質需要在商場裡走來走去, 只有我, 是為了自己的動物性本能在這個高尚的地方探頭探腦。 不過, 準確說來我還不是在跟蹤獵物, 我只是在懷念集體無意識裡跟蹤獵物的感覺。
總之, 當時的我完全沒有考慮如何跟她搭訕, 我的腦海裡全是反省和自我批判, 緊張感、羞愧感、屈辱感、恐懼感此起彼伏, 有那麼一瞬間, 我覺得這不像一個色男在跟蹤一個美女, 倒有點兒像是一個哲學家在跟蹤自己的欲望。
生活中有那麼幾種情況下人會意識到自我的存在, 比如鬧肚子, 但這顯然不太愉快。 還有就是參加比賽、登臺表演時的緊張。 也就是當面臨被社會評價之時, 我們會比平時更在意自己。
美女對男人的反應, 就是一種很特殊的社會評價, 有權威的成分, 但又有母性溫情的可能。
即使再成功的男人, 也會希望女人不僅僅是因為名和利愛上自己, 這就是男人對母性的原始心理需求,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 男人在女人面前永遠都不可能徹底自信, 無論他多成功多麼掌握技巧。
每每思考到這裡,
於是, 我常常會對自己說, 不能讓我緊張的美女那還是美女嗎?
回到當時的現場, 我還是在跟著她, 還是緊張, 還是臉紅, 但是將近四十多分鐘的時間讓我逐漸接受了這樣的狀態, 終於, 我開始有點兒不耐煩了, 不是我想進一步跟她有什麼發展, 而是對於這種狀態的不耐煩。 就像兩軍對壘了三天三夜的戰士渴望戰鬥, 不是不怕死了, 而是想有點兒變化而已。
所以, 當她又在一個貨架前撥拉衣服的時候, 我也站了過去,也撥拉了幾件衣服,然後對她說:“你好”,
她也回了句“你好”,內容雖然簡單,但說話的態度才是關鍵,顯然她不討厭我。
於是我們相視而笑,那感覺仿佛在說“終於接上頭了,幹嘛磨蹭那麼久。”
然後她往下樓的滾梯走,我也跟著。
我問:“你逛完了?”
她說:“嗯”
我說:“那咱們去哪兒聊一會兒吧?”
她同意道:“好呀,樓下有家星巴克,就去那裡坐會兒吧。”
於是我們就在星巴克聊了有半個小時,內容平平淡淡。然後互留電話,分道揚鑣。
雖然我開車來的,但沒有提出送她,因為我覺得這樣很傻。
其實我們都是對對方的印象好奇而已,即使她是個美女,我也沒有就一眼愛上她。如果在接下來的交往中沒有感受到更多的有趣的東西,那麼她對我來說也就僅僅是個美女而已。
在後來搭訕的日子裡,進一步印證了我的這種認識,跟十個美女認識其實都不難,但要遇到一個有感覺的卻很不容易。我不太願意為了適應各種美女而讓自己的風格隨時變化,那樣像演戲,但我不是演員。
所以說到搭訕泡妞,我想挑戰的只是環境強加給我的道德束縛。至於自己已經形成的風格習慣,如果為了美女就去改變于我而言簡直是削足適履。
我的邏輯是世界很大,美女很多,因為你會搭訕了,有機會認識更多的美女了,所以你更可以保持自我。
我每年都會搭訕一百多人,然後也會輕易就放棄一百多人,剩下那幾個才真的是讓我覺得生活很美好很美好。 我也站了過去,也撥拉了幾件衣服,然後對她說:“你好”,
她也回了句“你好”,內容雖然簡單,但說話的態度才是關鍵,顯然她不討厭我。
於是我們相視而笑,那感覺仿佛在說“終於接上頭了,幹嘛磨蹭那麼久。”
然後她往下樓的滾梯走,我也跟著。
我問:“你逛完了?”
她說:“嗯”
我說:“那咱們去哪兒聊一會兒吧?”
她同意道:“好呀,樓下有家星巴克,就去那裡坐會兒吧。”
於是我們就在星巴克聊了有半個小時,內容平平淡淡。然後互留電話,分道揚鑣。
雖然我開車來的,但沒有提出送她,因為我覺得這樣很傻。
其實我們都是對對方的印象好奇而已,即使她是個美女,我也沒有就一眼愛上她。如果在接下來的交往中沒有感受到更多的有趣的東西,那麼她對我來說也就僅僅是個美女而已。
在後來搭訕的日子裡,進一步印證了我的這種認識,跟十個美女認識其實都不難,但要遇到一個有感覺的卻很不容易。我不太願意為了適應各種美女而讓自己的風格隨時變化,那樣像演戲,但我不是演員。
所以說到搭訕泡妞,我想挑戰的只是環境強加給我的道德束縛。至於自己已經形成的風格習慣,如果為了美女就去改變于我而言簡直是削足適履。
我的邏輯是世界很大,美女很多,因為你會搭訕了,有機會認識更多的美女了,所以你更可以保持自我。
我每年都會搭訕一百多人,然後也會輕易就放棄一百多人,剩下那幾個才真的是讓我覺得生活很美好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