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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瘺的治療原則

凡因腸壁有病變而發生的腸瘺, 或腸瘺下方腸腔有梗阻的, 均難自行癒合。 外腸瘺一旦發生, 都應視為一種較嚴重的情況, 須進行積極的處理, 包括維持病人的營養和水分, 保護腸瘺周圍的皮膚和控制感染。 經過一段時期的治療後, 如果腸瘺仍無自愈的趨勢時, 即應考慮進行腸瘺切除術或腸瘺修補術。 內腸瘺無自愈趨勢, 而且常引起與腸道相通的器官的反復感染, 應儘早採用手術治療。

1.腸內瘺的治療首先要解決原發病變, 如為腸Crohn病或其他腹腔內炎性病變所致, 應先控制原發病的急性病變,

然後施行手術治療。

2.腸外瘺的治療因不同病期而異。

(1)早期:腹膜炎期, 大致在發病後2~4周以內。 治療的關鍵是及早通暢地引流, 控制感染, 同時糾正低血容量和水電解質紊亂, 注意保護瘺口周圍皮膚。 ①發現腹腔膿腫, 即予徹底引流;②糾正低血容量和水電解質紊亂;③應用抗生素以控制感染擴散;④控制腸瘺, 防止皮膚糜爛。

(2)中期:大致為病後第2、3個月。 腹腔內感染已基本控制, 外瘺已形成。 此期除繼續注意保持良好引流和控制感染外, 繼續保護瘺口旁皮膚。 更重要的是補充營養, 增強體質, 爭取腸瘺自行閉合。 補充營養的方法有多種, 應根據具體情況予以選擇:①靜脈營養;②經導管或經口進食。

(3)後期:指腸瘺發生3個月後。 此時營養維持滿意,
胃腸道功能已恢復, 如腸瘺未癒合, 可進行手術治療。 殘端或縫閉或做腹壁造口, 待瘺癒合後再做二期手術切除粘連腸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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