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的診斷與治療的快速發展, 使得大部分有心臟病的孕婦可以順利懷孕生產。 然而心臟病亦是造成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以心臟病對孕婦和產科醫生而言, 的確是一大挑戰。
患有心臟病的准媽媽約占所有孕婦的1%, 主要患的是風濕性心臟病和先天性心臟病, 兩者比例大致相同。 風濕性心臟病以侵犯二尖瓣最多, 患者可能需要接受人工心臟瓣膜移植手術;先天性心臟病則以中隔缺損最多。
懷孕後, 心臟血管生理變化往往會造成心臟額外的負擔, 另外, 生產過程中的陣痛、用力、體能消耗等,
能否懷孕由心臟健康狀況決定, 患有心臟病的准媽媽其懷孕的結果與心臟功能分級有密切關係。
第一、沒有心臟病症狀, 身體活動不受限制, 平常身體活動不致引起不適。
第二、身體活動稍受限制, 休息時並無不適, 不過進行平常的身體活動即會出現疲倦、心悸、心絞痛和呼吸困難等症狀。
第三、身體活動受限制, 休息時並無不適, 不過在輕微身體活動後即有疲倦、心悸、心絞痛、和呼吸困難等症狀。
第四、任何活動都會不適, 即使靜止休息時也有心臟病症狀, 任何身體活動都加劇症狀。
如果准媽媽的心臟功能屬於第一級和第二級,
心臟功能分級是決定准媽媽是否能夠順利分娩的重要因素, 通常心臟功能第一級和大部分第二級孕婦均能順利生產。 心臟功能第三級的心臟病孕婦因有1/3的人在懷孕期間會發生心臟代償不足而衰竭, 因此最好長期在醫院臥床休息。 而心臟功能第四級的患者最好不要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