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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維持治療怎樣選藥?

精神病人需要長期服藥治療, 但藥物維持治療的種類和劑量應當因人而異, 主要是根據病人對藥物的敏感程度來確定。 有些病人雖然用藥的劑量較大, 但並沒有出現明顯的副反應, 而又能很好地控制症狀, 則沒有必要去增加或減少藥量, 而另外有的病人服藥量並不大, 症狀消失後病人能正常的生活、工作, 這時也沒有必要加大劑量。

總的說來, 維持藥物的劑量並沒有統一的標準。 現行最好的辦法、最實用的途徑應該是實行劑量的個體化。

近年來專家們對較有效的治療方法已形成的共同看法是:繼續有效劑量和間歇性對症治療及靶症狀給藥(待病人有復發預兆時給藥)。

維持治療怎樣選擇藥物呢?可根據以下幾點來考慮:

1、正規治療時有效的藥物, 常言道:有效不更方, 這點不用懷疑。

2、盡可能單一用藥, 一來用法簡單方便, 二者病人容易接受。

3、聯合用藥也可供選擇, 僅僅是當某種藥效果不好, 又出現了副反應時。 但此種方法應儘量少採用, 必須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4、長效抗精神藥物亦不失為很好的治療手段。 目前國內可供使用的有口服五氯利多, 肌注的氟奮乃靜癸酸酯及氟呱啶醇癸酸酯。 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用。

維持治療應該選擇合適的劑量, 力求有效防止復發而副反應最小, 這樣既能保證病人堅持服藥,

又能適應社會環境, 恢復正常的生活。 具體實行方法可採用:

1、低劑量, 一般為最高治療量的1/2—1/4為宜;

2、治療劑量的繼續, 因現行的治療已不會採用大劑量, 一般的治療量已適合於患者, 況且治療後期藥量已在減少, 某些新藥的副反應都不太多;

3、因人而宜, 最適合的劑量應是病人能接受且可耐受藥物所產生的副反應。 劑量的改變應在醫生指導下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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