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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丙胺中毒

本品從腸道吸收迅速, 1-2小時後可完全吸收, 約30-40%在肝內經去氨基作用而破壞, 其餘以原形從腎排出。 本品中毒劑量為1次15-20mg。 對本品敏感者僅用2mg即發生中毒症狀。 最小致死量約為250mg。

臨床表現

1.臨床主要表現為中樞神經系統興奮, 病人情緒不穩、激動不安、幻想、焦慮和譫妄、血壓升高、心動過速, 後期可發生昏迷、呼吸回流衰竭。
2.長期濫用本品可導致苯丙胺性精神病, 表現為精神激動、幻聽、幻視和類偏狂忘想等, 停藥可恢復, 但也有轉為慢性者。

診斷依據

1.有服用過量苯丙胺藥物史。
2.尿液進行毒物分析示毒物存在。


3.急性中毒表現為中樞神經系統興奮;長期濫用可導致苯丙胺性精神病表現。

治療原則

1.促進毒物排泄;
2.對抗本品的中樞神經系統興奮作用;
3.防治呼吸心跳停止;
4.對症支持治療。

用藥原則

1.促進毒物排泄, 可口服或鼻飼氯化銨, 或靜滴維生素C。
2.對抗本品的中樞神經系統興奮作用, 可用氟呱啶醇等。
3.必要時血液透析療法。

輔助檢查

1.對急性中毒患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長期應用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或“C”。

療效評價

1.治癒:症狀體征消失, 無併發症;
2.好轉:症狀體征消失, 有併發症;
3.未愈:症狀體征無改善, 呼吸回流衰竭。

專家提示

本品在臨床上常用於治療發作性睡眠病、麻醉藥及其他中樞抑制藥中毒、精神抑鬱症等。 長期濫用本品可導致苯丙胺性精神病。

預防本病要教育及宣傳群眾學會掌握本品的治療劑量、作用和副作用。 遇到有精神表現者, 要詳細詢問病史, 診斷有困難的, 要停用本品觀察, 是本品所致的精神病表現, 停藥後可恢復。 應用過量或長期濫用中毒時儘快給予鼻飼氯化銨, 大量靜滴維生素C。 應用氟呱啶醇對抗本品的中樞神經系統興奮作用。 防治呼吸心跳停止, 加強對症支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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