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療是鼻咽癌患者的主要根治手段, 並不是對所有患者都能取得滿意的療效, 臨床上需要根據患者的病情發展情況來確定治療方案。 當鼻咽癌患者發生遠處轉移時, 一般進行姑息性治療, 並且不同轉移部位的治療方法也不同。
鼻咽癌患者遠處轉移的姑息性治療以全身化療為主, 適當配合姑息性放射治療和/或手術治療局部病灶。
骨轉移
①局部姑息止痛治療:大分次量照射, 每次4-8Gy, 總量24-30Gy。
②局部高姑息治療:每週5次, 每次2Gy, 總量40-50Gy/4-5周。
③廣泛轉移者可考慮內照射和/或骨磷治療。
肺轉移
先行全身化療,
①無其它轉移病灶的單一肺轉移病灶, 採用手術切除、局部小野照射或立體定向放療。
②雙肺轉移病灶者採用全肺照射, 每週5次, 每次1.5Gy, 照至20Gy後, 局部縮野照至30-40Gy/3-4周。
肝轉移
先行全身化療, 再配合姑息性放療。
①無其它轉移病灶的單一肝轉移者, 爭取手術切除。
②廣泛轉移者, 選用介入化療或移動條放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