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患者做了斑貼試驗後, 在貼敷斑試物48小時後, 醫護人員會揭除試驗物, 在48、72或96小時的時間段各觀察結果一次, 必要時1周後再次觀察結果。 那麼, 斑貼試驗的結果判定標準和臨床意義是怎麼樣的呢?
斑貼試驗的結果判定標準如下:
(-)陰性:敷貼部位無反應, 或僅膠布貼著處發紅, 中央反而不紅。
(?)可疑:試驗部位癢或僅有微弱的(不清楚的)紅斑。
(+)弱陽性:紅斑、浸潤、丘疹、小水皰。
(++)中陽性:散在丘疹, 瘙癢明顯。
(+++)強陽性:紅腫並有大皰。
(IR)不同類型的刺激反應。
這些結果代表的臨床意義是:
1、陽性反應:通常表示患者對試驗物過敏。
2、陰性反應:通常表示患者對試驗物無敏感性, 但也可能存在假陰性的情況。 不過也有可能是由於斑貼試驗操作技術不當;也可能是由於患者對該過敏物質已失去去敏感性, 所以有時候需要用再接觸或避免法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