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
1.錯構瘤小於4cm可不予處理。 錯構瘤較大者可行剜除術或部分腎切除術, 瘤體較大、腎結構被破壞、功能喪失者, 可以考慮行腎切除術。
2.各類腎惡性腫瘤於確診後均應早期施行根治性腎切除術, 包括腎周圍脂肪組織、腹主動脈旁淋巴結、大部輸尿管及周圍組織、受累的腎上腺;如腎靜脈內瘤栓已延及腔靜脈則應將其一並摘除, 然後再修復腔靜脈。
3.腎盂癌除行根治性腎切除外, 還應將全部輸尿管及輸尿管口周圍的膀胱壁一併切除。
4.腎母細胞瘤的瘤體過大者可在術前先行放射治療, 待瘤體縮小後再行根治性腎切除術。
5.化學藥物治療對腎母細胞瘤應常規應用, 對腎盂癌及腎細胞癌可酌情應用, 可選用絲裂黴素、氟尿嘧啶等。 腎癌術後患者可酌情選用。 生物治療如γ干擾素、白細胞介素2等。
6.雙側腎癌或孤立腎腎癌的病變局限者可應用離體腎技術行腎部分切除術。
7.確診腎腫瘤須行切除治療時, 可在選擇性腎動脈造影同時行患腎動脈栓塞術, 以減少術中出血及瘤細胞轉移。
8.腫瘤累及範圍廣、鄰近器官已受累而不能切除時, 可行姑息性腎動脈栓塞, 輔以放療和化療。
9.腎腫瘤手術後需定期(3~6個月)作胸部攝片、B超和全身骨掃描(SPECT)隨訪檢查, 以發現腎蒂復發和轉移。
隨訪:
每3~6個月隨訪1次, 特別注意腹部及肺轉移。
良性腫瘤雖不像惡性腫瘤那樣會威脅患者的生命, 但卻會影響病灶部位的正常功能, 而且有一些良性腫瘤如果沒有有效控制病情, 也有發生癌變的可能, 所以同樣應該重視。
良性腫瘤一般可以用手術治療, 原則為完整切除腫瘤, 須在包膜外切除, 條件許可時, 應同時切除包膜外少量正常組織, 術後必須做病理檢查, 明確診斷, 防止惡性腫瘤的誤診。 良性腫瘤的手術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治癒性手術
治癒性手術是指手術範圍包括腫瘤全部及其在器官或組織的大部分或全部切除, 必要時還要將該部位周圍的淋巴結整塊切除, 即所謂根除術,
二、姑息性手術
由於切除原發灶或轉移病灶達不到根治, 而做一些簡單的手術, 旨在防止和解除可能發生的症狀, 以提高生存品質。 姑息性手術常用術式:
1、各種造瘦術, 如胃造瘦、空腸造瘦、結腸造瘦等
2、器官部分或全部切除
3、腸管吻合轉流術
4、血管結紮術
5、神經阻滯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