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斷肢再植後期的功能恢復及功能評定

斷離肢體經再植手術後, 經2~3周觀察, 血液迴圈情況保持良好, 傷口情況漸趨癒合, 此時可認肢體基本存活。 進一步是骨折的癒合, 周圍神經的再生, 肢體感覺和關節活動的恢復。 為了使再植肢體的功能得到緊大限度的恢復, 應行體育療法和物理療法, 對再植肢體定期檢查, 以決定是否需行功能重建手術。

再植肢體一旦存活, 即使功能恢復不理想, 但病人總是不願把接活的, 沒有功能的肢體拿掉。 除非有下述情況可考慮截肢:①再植肢體劇烈疼痛, 經久不愈。 ②再植肢體併發慢性骨髓炎或化膿性關節炎,

創口經久不愈。 ③下肢嚴重不等長和畸形縮短的再植肢體不穿置矯形鞋或假肢不能行走, 並由於再植肢體的存在妨礙合適假肢的裝配。

相關用戶問答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