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足症的發展可分為初發期、痙攣期和強直期 3個階段。
初發期患者足部無形態上的改變,
經過一天活動或一次比較勞累的工作後,
患者覺腳底疲乏、發熱、酸痛,
足底中部和足背可能浮腫。
有副足舟骨者,
該處皮膚可能發生輕度紅腫。
足部的活動大致正常,
偶有輕度內翻受限。
舟距關節處略有壓痛。
這些徵象經過一夜的休息即可緩解。
若未經治療,
即可發展到痙攣期,
其主要症狀為腓骨長肌痙攣,
足部變形由輕而重,
足底逐漸外翻,
前足外展,
距舟部因下陷內傾而呈突出狀態。
這種變形在麻醉下可以完全或部分消失。
在此期內患者足部疼痛加重,
行走站立不能持久。
若痙攣期內處理不當,腓骨長肌因痙攣而致永久性攣縮,足骨間的大小、長短韌帶攣縮于永久畸形的位置,
此期即為強直期。
此期的畸形即使長期休息或在麻醉下也不能恢復。
此期患足的疼痛可能減少,
但行走、跑步、站立更覺困難。
同時因足部失去吸收震盪的能力,
可繼發膝、髖和腰椎關節的創傷性關節炎,
導致下肢關節痛和腰痛。
檢查時可發現三種體征:①足內緣不直,
前足外展,距舟部突出,內側縱弓向中線塌陷;②內踝突出加大,
外踝則相應變小;③足跟變寬,
跟骨底部外翻,
跟腱終點外移,
下肢負重線向中線移動。
在發病初期,除有副足舟骨存在者外,
X射線檢查,
一般無骨性異常發現。
在足部負重的情況下照正側位元 X射線片時可發現:①第一蹠骨和第一楔骨與其他楔骨分離,
移向中線,
這表明橫弓塌陷;②距跟重疊,
二骨間的間隙消失,
這表明距骨內傾,
跟骨外翻。
在晚期除上述所見外,
尚有足部關節創傷性關節炎、拇趾外翻、縱弓塌陷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