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是一種常見的皮膚科疾病, 接觸性皮炎是由於皮膚粘膜接觸某些物質後在接觸部位發生急性皮膚炎症反應。 它的出現給患者帶來嚴重的傷害, 因此我們要積極的治療。 那麼導致接觸性皮炎發生的原因有哪些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下吧!
接觸性皮炎的病因有哪些?
1、原發性刺激
該類物質無個體選擇性, 任何人接觸後均可發生, 且無潛伏期, 是通過非免疫機制而直接損害皮膚。 當去除刺激物後炎症反應能很快消失。 如強酸強鹼, 任何人接觸一定濃度、一定時間, 於接觸部位均會出現急性皮炎。
2、變態反應
主要為Ⅳ型變態反應, 是細胞介導的遲髮型變態反應。 當初次接觸變應原後不立即發病, 經過4~20天(平均7~8天)潛伏期, 使機體先致敏, 再次接觸變應原後在12~48h左右即發生皮炎。
接觸性皮炎的症狀有哪些?
皮炎表現一般無特異性, 由於接觸物、接觸方式及個體反應不同, 發生皮炎的形態、範圍及嚴重程度也不相同。 輕症時局部呈紅斑, 淡紅至鮮紅色, 稍有水腫, 或有針尖大丘疹密集, 重症時紅斑腫脹明顯,
皮炎的部位及範圍與接觸物接觸部位一致, 境界非常鮮明, 但如接觸物為氣體、粉塵, 則皮炎呈彌漫性而無一定的鮮明界限, 但多發生在身體暴露部位。 自覺症狀大多有癢和燒灼感或脹痛感, 少數嚴重病例可有全身反應, 如發熱、畏寒、頭痛、噁心等。 病程有自限性, 一般去除病因後, 處理得當, 1~2周可痊癒。 反復接觸或處理不當, 可以轉為亞急性或慢性皮炎,
刺激性接觸性皮炎在臨床上急性期可表現為紅斑、水皰、滲出。 亞急性、慢性可表現紅斑、粗糙、脫屑、皸裂。 根據接觸刺激物的性質和接觸時間長短, 臨床上可表現為急性刺激性皮炎、延遲性急性刺激性皮炎、刺激性反應、累積性刺激性皮炎、膿皰性刺激性皮炎、機械性刺激誘發皮炎等。
小編有話說: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接觸性皮炎也有所瞭解。 接觸性皮炎的出現給患者帶來嚴重的傷害, 因此我們要積極的治療, 才能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最後, 希望以上的內容對大家有所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