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遜倒是來者不拒, 正如他所言, 他也很想有個伴。 但是每次相親, 他都很坦白地說明, 他只戀愛, 不會考慮結婚, 這句話嚇走了所有的應徵者。
威爾遜坦言, 當他還是一個貧窮的理想青年時, 他一心想先立業, 再成家, 把最好的獻給自己最愛的女人。
只是當他一不小心成了新貴以後,
邁太聽了威爾遜的心裡話, 只當這世上的人都開始不婚了。 沒想到, 第二天就聽說邁克事務所的司機結婚了。 邁太以關懷員工的名義, 想要滿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她問司機, 你每月這點工資, 結婚你可負擔得起?司機答, 正因為收入太低, 才急需結婚, 兩個人合夥才能買房交按揭。
在邁太津津有味地研究著結婚問題的時候, 邁克也正在饒有興味地研究著離婚。
他受一個中學同學之托, 為他處理離婚的財產分割。 這個同學是個工薪階層, 可憐為了幾十萬的一套房子, 十幾萬的存款,
折騰了兩年, 就在簽離婚協議之前, 邁克的同學突然意識到, 如果他從此每月租房子, 再加上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工資就剩不下了, 唯一的方法是持續婚姻。
就在邁克氣不打一處來的時候, 他的一位元常年客戶也正好請他幫忙, 辦理離婚手續。 5套房子, 3套給太太和孩子, 再加上260萬現金, 一次性了斷了贍養費, 只用了兩個星期, 這位富人就回到了單身的快樂時光。
邁克和邁太回家一交流, 得出了這個時代的一條新定理。 現如今, 離婚是富人的專利, 結婚是窮人的專利。 因為富人們往往會富到不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