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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女性發現甲亢後如何治療

妊娠早期發現甲亢, 儘量作人工流產, 等到甲狀腺功能控制到正常水準, 停藥後才可考慮再次妊娠, 畢竟抗甲狀腺藥物以及甲亢本身對胎兒的發育還是有影響的。

如果必須保留妊娠, 則主要採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 也可選用手術治療, 但禁用放射性藥物進行治療, 因為放射性藥物可通過胎盤造成胎兒甲狀腺組織破壞。 在藥物治療中, 應注意不可給予普萘洛爾(心得安)作輔助性治療, 因為普萘洛爾可引起胎兒生長發育遲緩、心動過緩、早產及新生兒呼吸窘迫。

對抗甲狀腺藥物的選擇上, 一般選用丙基硫氧嘧啶,

因其通過胎盤的量比甲巰咪唑少, 而且能抑制T4轉化為T3。

妊娠早期, 胎兒的甲狀腺未發育成熟, 不具有吸碘功能, 不受TSH興奮, 抗甲狀腺藥物用量與非妊娠者相同, 應儘快控制甲亢症狀, 以利於妊娠。 妊娠中期, 胎兒甲狀腺功能已基本發育成熟, 抗甲狀腺藥物用量不盲過大;為防止胎兒甲狀腺功能低下, 應把孕婦的甲狀腺功能控制在正常稍高水準。

妊娠晚期是胎兒腦發育的關鍵, 抗甲狀腺藥物的用量要進一步減少或停用, 如丙基硫氧嘧啶用量不能超過每日100毫克, 以免影響胎兒的大腦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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