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妊娠後, 孕婦體內酶有一定的改變, 對某些藥物的代謝過程有一定的影響。 藥物不易解毒和排泄, 可有蓄積性中毒, 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時, 藥物對胎兒有一定的影響, 而且在孕期的不同階段, 藥物的影響表現不同。
1、受精後1-2周: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 即要麼沒有影響, 要麼有影響導致流產, 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 因此在當你在不知道是否懷孕的孕前或早孕時期服用藥物, 一般不會對胎兒有太大影響, 不必過分擔心, 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產。
2、受精後3-8周(即停經5-10 周):稱為致畸敏感期,
3、孕中晚期:這一時期是胎兒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 並繼續生長。 這段時間藥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 但是有些藥物仍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4、分娩前:孕婦最後1周用藥應非凡注重, 因為胎兒成為新生嬰兒時, 體內的代謝系統不完善, 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處理和消除藥物, 藥物可能在嬰兒體內蓄積並產生藥物過量的表現。 如痢特靈會抑制新生兒的造血功能、造成黃疸、溶血性貧血等;還有的能使新生兒產生低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