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非醫療機構的推拿按摩還存在不少問題:其一是不講適應證, 給錢就做;其二是不問病史, 不管有無禁忌證;其三是按摩師多為非醫護人員, 對人體解剖生理一知半解甚至“不知不解”, 有的“按摩師”無證上崗, 有的僅僅訓練個把月就拿到“上崗證”;其四是按摩手法不規範而致“傷人”。
作為接受按摩的人, 應先在醫院就診, 一定要拍局部x線片, 以排除如結核、腫瘤等骨質病理性改變。 明確診斷後, 應根據醫囑決定是否可做按摩, 以及是否可在非醫療機構的按摩場所按摩。
同時患者也應瞭解按摩的禁忌證,
①開放性軟組織損傷:如撞傷、刀傷等有皮膚破損者;
②皮膚病變的局部:如潰瘍性皮炎、燙傷等;
③由結核菌、化膿菌引起的運動器官的病症:如骨結核、化膿性骨髓炎等;
④各種類型骨折的肢體或骨折部位;
⑤傳染病:如肺結核、病毒性肝炎等;
⑥有嚴重出血傾向者:如血友病、血小板減少症等;⑦妊娠婦女的腹部、腰骶部;
⑧有冠心病或嚴重高血壓者;
⑨高齡骨質疏鬆者或身體過度虛弱者;⑩過饑過飽醉酒狀態, 等等。
此外, 像扳頸、踩背容易損傷人體的重要器官, 故此類治療性按摩最好在醫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