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巡視, 密切觀察病情, 預測子宮癌患者是否需要止痛藥或其他止痛措施。
(2)對患者主訴疼痛給予反應, 如表示關心, 採取相應措施。
(3)遵醫囑給予美施康啶(止痛藥)時, 告訴子宮癌患者服藥間隔12h, 必須完整吞服, 切勿嚼碎, 如出現噁心、嘔吐時及時報告醫生, 以便給予對症處理, 。
(4)用藥後評價止痛效果, 可記錄為:①完全緩解(CR)完全無痛;②部分緩解(PR)疼痛較給藥前明顯減輕, 睡眠基本上不受干擾;③輕度緩解(MR)疼痛較給藥前減輕, 但仍感明顯疼痛;④無效(NR)與治療前比較無減輕, 一定要重視子宮癌的護理。
(5)指導子宮癌患者使用放鬆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