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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癜風患者的用藥原則

藥物治療白癜風應用廣泛, 患者應根據用藥原則合理使用, 以達到最好的治療效果。

1.長期用藥, 容易產生藥物毒性蓄積及副作用的出現, 如起水泡、潰爛等。

2.外用皮質類固醇激素時, 應選擇中、強效類製劑, 等病情控制後逐漸降低用藥濃度和藥效強度, 不宜大面積、長期使用。 初發期患和兒童患者不宜選用激素類藥物。

3.氮芥類抗腫瘤藥物可用於控制白癜風病, 但是此類藥物用久後, 容易引起皮膚萎縮、老化, 應慎用。

4.治療小兒白癜風外用藥的濃度、劑型要適宜, 避免刺激, 嬰幼兒尚未發育完全, 亦應慎用損害肝臟的藥物。

5.產婦應禁用抗腫瘤藥, 免疫抑制劑, 慎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避免應用刺激較大的外用藥, 以免影響胎兒。

6.患部表皮結痂或痂與毛髮粘結時, 可先在痂上搽無刺激性軟膏後包紮, 經24小時掀開, 痂軟化脫落, 剪去毛髮, 根據病情再適當塗外用藥, 切不可直接在痂上搽藥。

7.白癜風患者需長期外出時, 除了要把自身服用的藥物隨身攜帶, 也要帶上創可貼、腸胃藥、感冒藥等常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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