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出院前應做好出院指導, 使患者正確地面對現實, 理智地對待疾病, 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配合醫生治療, 建立健康的行為和生活方式, 提高患者的生活品質。
1、家屬及周圍的人都應對患者關心、同情、幫助、鼓勵, 使之不感到思想上有壓力或產生情緒激動, 避免產生自卑心理或孤獨性格。 對學齡兒童, 鼓勵其正視疾病, 告知患者病癒後也能同正常人一樣學習、工作, 增強患者的自信心。
2、讓患者或家屬掌握發作前的先兆症狀, 以便立即找安全的地方休息, 防止摔傷。
3、病情發作時要注意安全保護,
4、告訴患者及家屬出院後必須嚴格按時服藥, 不能擅自停藥、不規則服藥或調藥, 突然停藥會引起癲癇持續狀態。 藥物應放在固定地點, 家屬應監督提醒患者按時服藥。
5、讓患者定期複查, 開始每2~3周複查1次, 半年後3~6個月複查1次。 複查內容有臨床症狀是否緩解、肝腎功能、血常規等, 其目的主要是判斷療效, 調整藥物劑量, 瞭解有無藥物不良反應。
6、日常生活中應避免高空作業、游泳、駕駛等, 不要在河邊、懸崖邊走動, 洗澡時不要用盆浴, 必要時要有人陪同監護, 防止意外發生。 另外, 應注意休息, 防止連續、過度、疲勞的工作。
7、讓患者隨身攜帶病歷卡及其他資訊卡,
8、告訴家屬應加強患者營養, 增強其免疫力。 適當參加體力或腦力活動, 增強身體機能的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