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患者有的時候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妨礙了自己的生活,
想努力擺脫,
但是卻無能為力,
會感覺到非常的痛苦,
強迫症經常會出現反復的刻板的行為,
這其實是一種患者通過這種現象來減輕自己內心焦慮的結果。
使用抗強迫症藥物的原則有哪些
1.長時間原則:足量抗強迫藥物治療要至少3個月, 有些病人要更長的時間, 才能視為一個療程結束, 才能評估療效, 不能吃上個2-3個月就評估療效, 決定換藥, 這是因為強迫症的治療起效比較慢, 和抑鬱症不同, 抑鬱症服藥2個月就可以評估療效, 調整治療方案了,
2.足量的原則:抗強迫藥物治療的時候, 劑量一般比較大, 有時是說明書上所說的最高劑量, 這是因為低劑量下療效很不好, 要應用較大劑量, 當然每一位元患者情況不同, 具體用藥劑量要具體分析具體定, 但是一般來說, 抗強迫治療時藥物劑量是偏大的。
3.維持時間要長:最大劑量的抗強迫藥物取得較好療效時, 這個劑量一般建議維持6個月左右, 再考慮減量維持2-3年。
4.帶著症狀, 順其自然:強迫症狀的完全消失比較困難, 患者和家屬要接受強迫症狀, 帶著症狀去生活學習, 順其自然是治療強迫症的心理治療:森田治療的核心, 具體內容大家可以買森田治療的書籍精讀並堅持做。
溫馨提示:希望以上的內容對大家有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