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患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幾個時期,
本篇文章帶給大家是強迫症不同時期的用藥時長,
用藥時長關係到患者的醫療效果,
用得好,
患者病情很快就能得到恢復,
但用得不好,
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
用藥還是要看實際情況而定。
強迫症是一種慢性波動性的精神疾病, 而且比較容易復發。 所以藥物治療的時間比較長, 病人需要有一定的耐心。 通常情況下, 一個完整的療程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1、急性期治療階段:
一般病人前來就診, 症狀往往比較嚴重, 這時就屬於疾病的急性期。 由於從開始服藥到初顯療效通常需要1~3周的時間,
2、鞏固期治療
當治療進行了4~8周左右的時間以後, 病人的症狀出現緩解或消失時, 醫生仍然會要求病人繼續服藥治療。 這時候服藥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症狀反復, 稱為鞏固期治療。 一般該期至少維持4~6個月, 在此期間患者病情還未完全穩定, 輕易停止藥物治療造成病情反復的風險較大。
3.維持期治療
在結束了鞏固期治療以後便進入了維持治療階段。 其目的還是為了防止症狀復發。 維持治療結束後, 病情穩定, 可逐步終止治療, 但應密切監測復發的早期徵象,
輕易停藥會造成的後果:
藥物治療請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切不可隨心所欲變更治療方案。 有些病人或其家屬為了早日擺脫患精神病的陰影, 當症狀一緩解就停止服藥。 這種做法是很危險的, 往往容易導致疾病復發, 或者突然停藥造成的藥物撤藥反應。 如果多次發生這種情況, 可能造成強迫症遷延不愈, 轉換為慢性難治性強迫症。 到那時便悔之晚矣。
在強迫症前期是最好的醫療時期, 我們應該及早發現強迫症患者的病情, 並且予以一定的治療, 將其危害降到最低, 如果發現病情太晚, 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