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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會導致孩子心理異常的育兒行為

養育者(通常指父母)的行為特點和個性, 也會成為孩子發生問題的原因。 比如養育者酗酒、犯罪, 父母不和、父母有精神障礙(不安、不滿、精神病質等等)、智力低下、亂搞兩性關係等都會給孩子的異常行為帶來影響, 這是不言而喻的。

但在實際上, 很少能象表中那樣明顯地表現出來。 而且, 各項之間都互相交織在一起, 在考慮原因時也要充分考慮進去。

下面就各種教育方法再稍加詳細說明。

拒絕

這就是對孩子的推卸和排斥的態度。

(1)拒絕孩子的父母在下面的父母中比較多見。

①在社會看來結合得不般配的人;

②夫婦總吵架的人;

③婆媳不和的人;

④丈夫不關心妻子的家庭;

⑤討厭妊娠的人;

⑥擔心對孩子有惡性遺傳的人;

⑦受強制而結合的人;

⑧遭到親戚的反對而結婚的人;

⑨作為一個女性參加社會話動但並不順利的人。

(2)拒絕的原因據說屬於下面①④項的較多。

①當父母有心理上的問題時——父母有精神病, 不安, 經濟上的問題等前面所提到的各種問題時, 就會把其不安和敵意發洩到孩子身上, 拒絕和刁難孩子。 父母的一方為了討好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就會與另一方一起虐待孩子。 孩子雖然是自己親生的, 但也有採取這種態度的人。

②當孩子成為拖累時——私生子對於母親來說也有成為累贅的, 還有出去工作時因要照顧孩子, 於是就厭煩了而拒絕孩子。

③孩子不能象父母所期待的那樣而使父母失望的時候——指望生了孩子以後, 丈夫能恢復對自己的愛情。 但事實卻相反, 因而感到受騙而失望肘, 就會虐待孩子。 另外, 本想按自己的要求去養育孩子, 但因孩子的學習成績不好、粗野而灰心喪氣時, 父母就會把不滿發洩到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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