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名字義要力求簡單明瞭, 勿用煩瑣、難懂的字。
2、讀音要順暢, 讓人有親切感, 勿用拗口彆扭, 呼讀不順的組合。
3、勿用太過俗氣的用字。
4、須符合姓名之意義及身份, 不可犯上。 例:父名為‘信義’, 子女姓名勿用‘信’字作為名字末位, 如:明信、忠信。
5、命名當依造排行順序, 不可顛倒。 例:兄名為‘夏生’, 弟可名為‘秋生’而不可取為‘春生’。
6、命名時應當符合實體之緣故。 例:牛年生之人, 而名為‘虎’。
7、勿用滑稽式之名及有雙關語之名。 例:白賊七、伯熙(白死)、呂四(旅死)。
8、勿用曖昧之名, 即男女不分之名。
9、姓與名之意義相同則不吉, 容易產生凶運。
10、勿用難讀之文字為名, 應當用易叫之響亮名字。
11、勿用刻苦吃虧之文字。 例:醉、癡、霜、愚、忍。
12、勿用含有水火之文字相接為名, 若隔一字則無妨。 例:炎海、炳溪。
13、單姓者命名注意事項:
(一)名的總數勿和姓同劃。 如 12.7.5 和 16.7.9
(二)名的尾數勿和姓同劃。 如 8.12.8 和 17.9.17
(三)名的尾數勿為姓名總筆劃的二分之一。 如 9.7.16 和 7.6.13
`(四)犯以上事項者恐會暗劫難逃。
14.起名忌包含“自然界短暫、危機現象”, 如白潔冰、高雪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