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疾病養生>兒科>正文

如何給寶寶取名 取名禁忌十四則

1、取名字義要力求簡單明瞭, 勿用煩瑣、難懂的字。

2、讀音要順暢, 讓人有親切感, 勿用拗口彆扭, 呼讀不順的組合。

3、勿用太過俗氣的用字。

4、須符合姓名之意義及身份, 不可犯上。 例:父名為‘信義’, 子女姓名勿用‘信’字作為名字末位, 如:明信、忠信。

5、命名當依造排行順序, 不可顛倒。 例:兄名為‘夏生’, 弟可名為‘秋生’而不可取為‘春生’。

6、命名時應當符合實體之緣故。 例:牛年生之人, 而名為‘虎’。

7、勿用滑稽式之名及有雙關語之名。 例:白賊七、伯熙(白死)、呂四(旅死)。

8、勿用曖昧之名, 即男女不分之名。

9、姓與名之意義相同則不吉, 容易產生凶運。

例:姓金之人取名為金山、金庫。

10、勿用難讀之文字為名, 應當用易叫之響亮名字。

11、勿用刻苦吃虧之文字。 例:醉、癡、霜、愚、忍。

12、勿用含有水火之文字相接為名, 若隔一字則無妨。 例:炎海、炳溪。

13、單姓者命名注意事項:

(一)名的總數勿和姓同劃。 如 12.7.5 和 16.7.9

(二)名的尾數勿和姓同劃。 如 8.12.8 和 17.9.17

(三)名的尾數勿為姓名總筆劃的二分之一。 如 9.7.16 和 7.6.13

`(四)犯以上事項者恐會暗劫難逃。

14.起名忌包含“自然界短暫、危機現象”, 如白潔冰、高雪峰等

相關用戶問答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