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是根據病史和體征兩方面依據來判定白癜風的進展期與穩定期。 病史上, 以病人自述為依據。 白斑在半年內無擴大, 亦無新發白斑為穩定期, 反之, 半年內白斑有擴大, 或有新發白斑, 為進展期。 當然, 以半年作為一個區別的時間標準, 是相對的。 義大利學者Liliana Guerra規定過去18個月內無新發疹發生, 無同形反應, 為穩定期。
體征上, 白斑境界清楚, 或周圍有色素加深現象為穩定期, 白斑境界模糊, 與正常皮膚無明顯界線, 呈移行狀態者, 為進展期。 通常在同一個患者個體上, 既有境界清楚的白斑, 亦有境界模糊的白斑,
詢時告訴醫生近期無新發白斑,
白癜風的進展期與穩定期是相交替的。
白癜風的穩定期和進展期並不是絕對的, 常常交替出現。 一個初發的白斑, 往往是圓形、隋圓形或類圓形的, 穩定期後白斑境界轉清楚。 但由於某種環境因素的激發, 病情再次活動轉入進展期, 此時白斑並不是等比例的放射性擴大, 而是在白斑的某一側境界模糊與正常皮膚的界線消失,
因此, 在判斷白斑是否穩定期時, 一定要仔細觀察白斑的全部邊緣是否清楚, 即使白斑邊緣某一側或僅是一個點上局灶性模糊, 亦提示病情尚處於進展期或 穩定期轉入進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