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正視強迫症這種疾病, 它並不是一種精神病, 而是一種心理疾病, 我們要正確認識它, 才能對治療有所幫助。 關於生活中的一些現象我們也要多加關心, 下面讓我們一起通過本文的介紹, 來瞭解一下本篇文章對強迫症現象的概述。
明知自己的手已洗乾淨, 但仍唯恐不乾淨, 要反復去洗;知道某些事情早已過去, 再去想它毫無意義, 但卻依舊要一再回憶這些往事, 難以擺脫。 控制不住地要去想、去做一些自己也完全知道不需去想、去做的事, 精神醫學裡稱為“強迫狀態”。 上面兩種情況, 前者屬於強迫動作中的反復洗滌,
這種“強迫”現象, 正常人有時也會有一些:如抽屜裡放有貴重物品時, 明知上了鎖還會放心不下, 幾次三番地去拉抽屜, 檢查是否牢靠;精神上受了刺激, 就會不由自主地反復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物和情境, 雖然也明知回想只會引起痛苦而於事無益等。 尤其是具有某些性格的人, 以上情況就更容易發生。 小心謹慎、唯恐出錯、講究規律、按部就班、格守程式、要求完美、拘謹多疑、刻板守禮等性格的人就較多出現。 這種性格不能說沒有優點, 但確有其缺點。 正常人雖可有這些情況, 但一般程度並不嚴重, 不能作為疾病來看待。
若強迫現象出現過於頻繁, 如反復檢查門鎖、煤氣、電器、抽屜等達數十次還難以甘休,
強迫症的表現有兩大類:一類為強迫思想, 包括強迫觀念、 強迫回憶、強迫 性對立觀念、 強迫性窮思竭慮和強迫性害怕喪失自控能力等。 另一類為強迫動作, 如表現為反復洗滌、反復核對檢查、 反復詢問或其他反復的儀式化動作等, 以上兩種情況也可合併存在。 病人自己也認識到這些強迫症狀是異常的,
要消除強迫現象, 克服強迫症, 關鍵在於心理治療, “心病還得心藥醫”病人要去掉不必要的顧慮, 要知道強迫症還算不上一種精神病, 既不“瘋”, 也不“癡”, 而只是一種“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礙”, 應有充分的信心和決心治療它。 對待強迫思想和強迫動作, 一旦出現, 也不要一味採取克制、壓抑或忍耐的態度, 這樣做往往只能控制短時間, 以後很可能會引起更大的症狀“反跳”。 治療要從豐富生活內容著手。 出現強迫症狀時, 不要緊張不安, 而應可使用各種辦法去轉移對這些症狀的注意力如高聲唱歌、做深呼吸、與人談話、做別的事等。
通過本篇文章對強迫症的概述, 我們瞭解了一些強迫症的正常現象, 這些現象是強迫症患者對現實世界的真實反映, 我們要重視。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不良的症狀, 要及時的就醫並尋找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