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驟:
01 貧血——如果女性在懷孕前就患有貧血, 那麼懷孕後的早孕反應就可能相對強烈, 影響到營養的吸收。 再加上有寶寶來分享大量的營養, 貧血會變得更加嚴重。 如果是重度貧血, 可使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出現早產或死胎。 對孕婦來說, 可引起貧血性心臟病、心力衰竭、產後出血、產後感染等。 因此, 最好等到妻子的貧血治癒後再懷孕。 懷孕之後也要定期陪同她檢查, 繼續注意防治。
02 心臟病——懷孕後身體的負荷日益加重, 尤其到了孕晚期, 會讓媽媽感到心力不支。 如果本身患有心臟病, 會隨著懷孕時間的增加出現心功能不全,
03 肝臟疾病——如果妻子患有肝臟疾病, 在孕前一定要做好相應檢查。 因為乙肝等病毒性肝炎, 是可通過胎盤垂直傳播給寶寶的。 同時, 懷孕期間肝功能的負擔增加, 會加重肝功能的異常, 甚至引起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當然, 並不是說有肝臟疾患就不能懷孕, 只要在醫生的指導下, 做好孕期保健, 同樣能夠孕育健康寶寶。
04 腎臟疾病——如果孕婦患有腎臟疾病, 通常會較早出現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不利於胎兒的發育, 嚴重的還會引起流產、早產等。
05 高血壓——與腎病相同, 高血壓的孕婦也較易出現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若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你應陪同妻子積極治療, 在血壓保持穩定的前提下, 方可實施懷孕計畫。 在孕期須注意保健, 採取低鹽飲食, 並定期做好檢查和諮詢。
06 糖尿病——無論是原有糖尿病, 還是在懷孕後才出現的病症, 都是不容樂觀的。 對孕婦來說, 糖尿病的最大危險就在於會引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 可導致流產、早產, 甚至出現巨大兒等。 對這類情況, 應在孕前向醫生諮詢, 採用合理的飲食結構和藥物治療, 在醫生的監護下懷孕和分娩。
07 膀胱炎、腎盂腎炎——如果患有這類疾病, 懷孕無疑會使病情加重。 因此, 一定要在徹底治癒後再懷孕, 以免讓孕婦在孕期苦不堪言。
08 結核病——如果妻子患有傳染性的結核病, 懷孕後可致流產、早產。 而如果在孕期服用抗結核藥物, 勢必會影響到胎兒的發育, 所以應治癒後再考慮懷孕。
09 性病——在計畫懷孕之時, 如你們任何一方患有性病, 都不可隱瞞不報, 否則會危及到胎兒的健康。 例如皰疹病毒感染, 如果沒有治癒就懷孕, 可導致胎兒發育遲緩, 出生後也會在寶寶的眼睛、口腔和皮膚黏膜等處出現皰疹病毒感染的徵象。 事實上, 大多數的性病經過正規治療是可以痊癒的, 只要在孕期不再復發或發生新的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