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類剛從樹上下來的時候, 整天忙著填飽肚子和繁衍後代, 只要能夠吃飽, 可以xx, 就覺得很幸福了。 時至今日, 社會的發展讓我們不必擔心餓肚子, 甚至不必擔心不小心產生後代, 所以可以隨便xx的時候, 我們突然發現, 原來吃飽和xx得到的那東西只能叫“快感”, 快感過後的空虛讓我們開始追求奢侈的, 虛無縹緲的“幸福”。
幸福到底從哪裡來?這個問題一向眾說紛紜。 社會學家們一直孜孜不倦地尋找可以預測幸福的指標, 收入?社會地位?宗教?可是從來沒有一個準確的答案。 世界各國都拼命地提高GNP(Gross National Product,
失落之餘, 有人總結說幸福都是暫時的, 長期持久地提高幸福程度是不可能的, 因為一旦生活狀態發生改變, 比如收入提高, 剛開始的時候幸福程度可能會增加, 但我們很快就會適應新的生活狀態, 不再覺得這是什麼值得開心的事, 於是幸福程度又回到從前。 加州大學的研究者們在2005年發表的文章中指出, 持久提高幸福程度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只是我們的眼光應該超越外界的條件, 放在人的行為上。 也就是說, 幸福是一個主動的過程, 我們做什麼比我們有什麼更重要。 特定地說, 我們如何花錢, 比我們賺多少錢, 對於幸福的影響更大。
那麼, 錢怎麼花才能幸福?以下為單選題:當你領到獎金的時候, 是 A) 存起來,
如果你選的是以上皆非, 那麼恭喜你, 根據最新的研究成果, 你很有可能是真正懂得幸福何在的人, 因為這筆錢, 你多半是花在了別人身上。 不論是給爸媽買東西, 還是資助一個失學的小孩, 美國《科學》雜誌在今年三月發表的一篇文章證明, 把錢花在別人的身上, 比花在自己身上更能帶來幸福。
這篇由加拿大卑詩大學(U. of British Columbia)心理系研究者和哈佛商學院市場行銷研究者合作的文章, 調查了日常花費習慣與幸福指數的關係, 獎金的去向與幸福指數提高值之間的關係, 並實驗研究了“飛來橫財”的用法與幸福指數提高之間的關係。 去除收入水準因素, 日常經常給別人買東西或捐錢的人更幸福;去除獎金高低的因素,
如果你像我一樣, 是一個給自己買太多東西會有負罪感, 於是給拼命給老爸老媽買東西以滿足購物欲的人, 握手, 我們現在有理論支持了。 不過事情都是兩面的, 這個研究結果也可能是在無情地告訴我們, 我們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無私, 拿自己的錢給別人買東西, 只不過是用物質去換取自己精神上的幸福而已, 說到底, 一樣是自私。
不過如果這樣的自私給自己和別人帶來的都是幸福, 又何樂不為呢?
附注:
因為一個科學工作者無法擺脫的強迫症, 我必須在附注裡說明一下我對Science這篇文章技術上的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