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患者在急性發作時如果吸入β2-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哮喘較差或根本無效, 應及時採用短效茶鹼靜脈給藥來解痙。 應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詳細詢問病史:瞭解有無服用茶鹼或含茶鹼混合止喘藥, 如血液內已含一定濃度茶鹼, 仍按常規劑量計算可出現茶鹼過量引起中毒。
2、注意體重:茶鹼一般不進入脂肪組織, 因此不宜按照體重確定藥物劑量, 對肥胖超體重患兒, 要按該患兒相同年齡不肥胖正常標準體重來計算, 以免因茶鹼易過量而造成中毒。 非肥胖兒則應測實際體重, 以免過量或不足。
3、輕-中度發作不必靜注:輕中度發作的哮喘患兒可口服4-6毫克/kg/次, 每6小時一次, 症狀控制進入慢性緩解治療時可改服長效茶鹼控釋片, 不必用短效靜脈茶鹼。 夜間輕中度發作患兒, 一般首選緩釋茶鹼, 效果優於吸入長效β2-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
4、重度發作時用藥劑量應適量增加:小兒哮喘重度發作需要較高血漿茶鹼濃度範圍才能達到較好支氣管擴張效應,
應適當增加藥物劑量,
總量一般20-24毫克/L/kg/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