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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甲狀腺藥物該如何減藥停藥?

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一般維持1年半至2年, 具體劑量則需按病情的輕重進行調整。 有些患者服藥後, 一直不願到醫院複查, 認為自己怕熱、乏力、多食、情緒不穩等症狀已經改善, 就擅自減少服用量或者“想當然”停藥。 其實, 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正確減量

經過藥物治療後, 如果甲亢症狀緩解或血甲狀腺激素水準恢復正常, 可以每2~4周減量一次, 待症狀完全消除, 甲狀腺腫大、突眼等體征明顯好轉, 才能減至最小量維持治療。 在完全停藥前, 如有必要, 還可將維持量再減半。

患者最好定期去醫院複查, 瞭解藥物的療效或副作用,

除非有比較嚴重的不良反應, 一般不宜擅自中斷治療。

如果怕熱、多汗、多食等症狀緩解而甲狀腺腫大或突眼體征反而惡化, 可在醫生指導下, 酌情減少抗甲狀腺藥物的服用量, 並加用“左旋甲狀腺素片”或“幹甲狀腺片”。

據觀察, 大於1年半的“長程”治療, 輕、中度甲亢治癒率為60%;小於6個月的“短程”治療, 其治癒率為40%。

安全停藥

甲亢的病因很多, 最常見的是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疾病(如格雷夫斯病)。 患者去醫院做血液檢查, 會發現報告單中“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呈陽性。 服用抗甲狀腺藥物, 雖然能在2~3個月內讓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 但是, TSAb轉為陰性卻需要較長時間。 患者如果想停藥, 必須滿足一定的“安全條件”:

甲亢症狀緩解,

甲狀腺縮小, 血管雜音消失, 突眼症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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