豔遇還分好很多個等級呢, 不知道吧, 看看你豔遇的物件是什麼樣子的?是“草木之遇”, “浪花之遇”, “金玉之遇”, “珍珠之遇”還是“鑽石之遇”?
一個人有了異性朋友, 一般人統稱為“豔遇”。 其實, 異性之間的情感之遇可分為五個層次:
一曰“草木之遇”:純粹是因為外貌吸引或欲念需求, 或者只是因為都感到無聊甚至由於金錢關係, 是雙方走到一起, 在短暫的歡娛之後各奔東西, 很快就相互忘記, 沒有留下什麼值得懷戀的記憶。 這是最低層次的“豔遇”, 也稱“無情之遇”。
二曰“浪花之遇”:兩人都處在孤獨之中, 由於某種機緣而相遇,
三曰“金玉之遇”:一方遇到出色或出眾的異性, 驚為天人, 於是使出渾身解數, 刻意追求之。 被追求的一方終於被吸引被感動, 經過較長時間的交往後, 雙方發現在氣質上、性格上、才學上有許多相通之處, 於是漸漸產生感情,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愛情”。 如果條件允許, 也許會成為“愛人”, 也許會成為“LOVER”。 如果外部環境不支持, 也可能只是精神上的異性朋友。
但是往往受外貌、氣質、性格、才學、金錢、地位等外在條件的制約, 如果有此一遇, 也算可喜可賀了。
四曰“珍珠之遇”:雙方無意之間相遇, 沒有任何思想準備的, 就被對方內在的涵養或音容笑貌所吸引, 或者是因為無意之間表露的一件小事, 引起兩人的共鳴, 在兩人心間留下深刻印象。 在不長時間的淡淡的交往過程中, 雙方都沒有刻意去做什麼、說什麼。 分別後, 天各一方。 而在記憶深處, 時常閃現當初相遇的一幕。 也許後來會再通過書信、電話聯絡, 也許什麼也不做。 雙方都無意改變生活現狀, 只是在心底裡珍惜人間的美好情感,
五曰“鑽石之遇”:往往在一瞥之間, 或一句話, 或一件事……
瞬間如閃電般擊中雙方的內心, 兩人迅速地在內心為對方留下一塊專門的空間, 相互感應, 相互感動, 相互牽掛, 相互珍惜, 成為一輩子的緣份。 當然這樣的事只有在異性之間才能發生, 但是雙方往往忽略對方的外貌、地域、地位等等外在的東西, 只注重心靈的溝通、精神上的關愛。 一般說來, 這個層次的“豔遇”持續時間最久, 甚至是一生一世, 或者可以感人至深, 成為千秋佳話。 至於是否有圓滿的結局, 那是次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