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簡稱“過動症”, 一般稱患過動症的兒童為“過動兒”。 自1980年, 美國精神醫學會提出過動症的診斷準則之後, 大家對過動症的診斷有了比較明確的操作定義, 但和歐洲對過動症的看法有所不同。 雖然歐美的診斷標準的認定寬嚴不一, 但皆同意過動症包含三個主要面向, 即活動度過高、注意力差和衝動控制差。
活動度過高表現出來的行為很多, 譬如坐著時手腳忸怩動個不停;在課堂上隨便離開座位;明顯和情境不適切的跑跳、爬上爬下;無法安靜地玩耍, 話特別多;感覺上就像裝了馬達般地動個不止,
在注意力方面, 從選擇注意的事項、抑制不相干的刺激、注意力的持續和抑制分心等等, 都可能出現缺損。 表現出來則是無法注意該注意的細節;常粗心犯錯;做功課或遊戲時亦無法持久專注;與人談話時常無法專心聆聽;常無法遵守規定或按時完成作業;會逃避需要專心的工作;會健忘或常掉東掉西;常會因外來的刺激而分心。
過動兒因衝動控制差, 而呈現下列行為:等不及排隊而插隊;別人問他問題尚未問完就急著回答, 搶話、插話、搶答;與人衝突時先出手打人, 也常因對危險的判斷不佳而發生意外。
過動症的這三大特徵, 在一對一的情況下較穩定, 在要求規則和秩序的環境下, 譬如上課、團體活動,
從大量的臨床經驗看, 小學時期是兒童一生中多動症表現最明顯, 最突出的年齡期。 上小學後, 正常兒童應能在課堂靜坐, 注意力集中聽課, 遵守學校的紀律, 完成作業, 和小朋友和睦相處, 生活有規律。
這些都需要較強的控制力才能做到。 而多動症兒童恰恰是自製力薄弱, 對上學後的突然變化難以適應, 而出現多動症的各種表現, 上課坐不住, 小動作多, 甚至起立走動作怪聲, 插嘴, 話多, 興奮, 注意力不集中, 不能專心聽課, 擾亂鄰近同學, 吵架, 發脾氣, 亂拿東西或沉悶不樂, 做白日夢, 不和群, 干擾集體行動, 惹人, 倔強, 焦慮不安, 有時表現孤僻, 作業難以完成, 學習困難, 成績日趨下降。
多動特別明顯,
學齡前期:症狀逐漸明顯, 在幼稚園有多動表現, 不守規則, 不能靜坐, 注意力不集中, 不聽課, 學習困難, 隨意走動, 不服管, 和其他小朋友不能友好相處, 不肯午睡, 常被老師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