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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的主要病因

類風濕性關節炎會導致患病關節疼痛, 病情嚴重時會出現關節畸形甚至是活動障礙, 目前西醫認為有以下五點與類風濕性關節炎發病關係密切。

一、環境因素

一般來說, 受涼、潮濕、勞累、精神創傷、營養不良、外傷等, 常為本病的誘發因素。 有關醫院曾對100例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進行統計, 以寒冷和潮濕誘發者占絕大多數, 此外, 尚有感染和外傷及無明顯誘因可查者。

二、細菌因素

有關報告提到過的病原體種類甚多, 如類白喉桿菌、梭狀芽孢桿菌、支原體和風疹病毒等, 尤其是豬支原體感染後所發生的關節炎與人的類風濕性關節炎極為相似。

但這些微生物都不能經常地被培養出來或被移植。 用抗生素或手術清除感染病灶, 對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症狀和病程無直接影響。 有人曾將病人的白細胞、淋巴細胞或血漿輸入健康志願者身上, 並未引起類似的疾病, 近年來有人認為類風濕性關節炎可能與EB病毒有關。 至今, 感染因素仍受到不少學者的重視。

三、內分泌因素

因為類風濕性關節炎多發生於女性, 懷孕期間關節炎症狀常減輕, 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能抑制本病等, 認為內分泌因素和類風濕性關節炎似有一定關係。 但根據研究, 病人的腎上腺結構及其他內分泌功能多屬正常。

四、遺傳因素

類風濕性關節炎在某些家族中發病率較高,

在人群調查中, 發現人類白細胞抗原-DR4與RF陽性患者有關。 HLA研究發現DW4與RA的發病有關, 患者中70%HLA-DW4陽性, 患者具有該點的易感基因, 因此遺傳可能在發病中起重要作用。

五、免疫因素

類風濕性關節炎起病為先有感染原侵入關節腔, 以病原體作為抗原刺激滑膜或局部引流淋巴結中的漿細胞, 可以產生特異性免疫球蛋白G抗體。 抗原抗體複合物形成後, 抗體即轉變為異體, 再刺激漿細胞就會產生新的抗體, 這就是類風濕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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