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頭壞死患者即使病情穩定, 症狀基本癒合, 要恢復滿意的肢體功能鍛煉, 預防骨質疏鬆、關節僵硬、肌肉萎縮等廢用綜合征, 就必須堅持不懈地完成功能鍛煉計畫和內容。 應使患者及家屬瞭解功能鍛煉的重要意義、方式方法以及運動量, 使之科學合理, 持之以恆。 並對症加強適應生活的訓練, 以提高自護和生活能力。
一、功能鍛煉對關節活動的作用
由於肢體的僵硬, 靜脈和淋巴回流受到障礙.局部組織將有漿液纖維性滲出物和纖維蛋白的沉著, 肢體的關節會發生不同程度的關節內、外組織的粘連,
二、功能鍛煉對肌肉組織的作用
功能鍛煉有主動鍛煉和被動鍛煉。 主動鍛煉時肌纖維本身的收縮和舒張, 通過這樣的收縮和舒張可改善血液迴圈和肌肉組織的營養, 避免肌肉萎縮, 增強肌肉的力量。 而被動鍛煉由於纖維都處於鬆弛狀態則沒有上述的作用, 即使有, 也是及其微小的。 因此, 通常所採用的鍛煉方式以主動鍛煉為主, 且貫穿于康復的全過程。 即使在壞死的早期, 關節受限的情況下也必須進行主動鍛煉。
三、功能鍛煉的基本要求
1.鍛煉的主動性 除去神經支配或患者處於昏迷狀態外, 均應主動進行功能鍛煉。
2.鍛煉的適應性 在安排功能鍛煉時, 應考慮到傷情的特殊性, 切勿要求過高、過急和過快。
3.鍛煉的計劃性 即按患者不同年齡、不同特點進行功能鍛煉。 每日分數次循序漸進地按預定計劃進行。
4.鍛煉的科學性 各種關節具有不同的活動範圍, 不同的固方式。 因此, 對各個關節及其附近組織的功能鍛煉有不同要求, 這些要求均是以運動生理學的基本原則為出發點,